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了辽源市城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了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议,现将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公布如下:
一、对《实施方案》中的联动本期给予更加清晰、明了的表述。予以采纳,通过在联动本期后加注说明的方式落实。理由:对《实施方案》清晰、明了的表述是确保联动机制正常运行的基础。
二、建立有效的沟通反馈渠道,及时收集用户对价格调整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合理诉求及时回应并调整完善机制。予以采纳,制定价格(机制)时严格履行听取社会意见程序,根据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价格(机制)方案。理由: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听取经营者、消费者或其代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三、除公开价格标准外,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通过社区宣传,媒体解读等方式,向居民和非居民用户详细解释价格联动机制原理,调整依据和流程,提高公众的理解和接受度。
予以采纳,面向公众对《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理由:《实施方案》与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形成相关,且内容具有一定专业性,有必要通过便于公众知悉方式和适当形式进行宣传和解读。
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